2008/06/18

惡質莊家--卓博(zuoball) 

老爹:
卓博是亞洲博彩網站,08年3月以“裁判判法失误”取消玩家注单,6月又以玩家父親生病為由拒付取款。
卓博的"老大"心態,視客戶為"魚肉",任其宰割。
可惡至極。
-------------------------------------------------------------------------
卓博zuoball拒付玩家提款
博彩通 2008-6-17 21:34:13 

最近有一名亚洲博彩网站卓博zuoball用户投诉,“我在卓博存入1000元,之后赠送10%优惠,问过客服,需要经过3倍流水才能提款。当晚开始赢利,流水到了2400左右,因为父亲不慎从楼梯上摔下,住院了,我就和客服联系,问能不能提款,得到回答是:没有达到提款的条件。之后我也就继续投注,11号户头变成4193元。投注达到要求了,申请提款,但因为忘记提款密码,只能发邮件到卓博邮箱申请密码重置,到第二天中午就收到邮件,更改了密码,但是!这时发现我的户头余额只有1500了!!!查看记录,所有盈利的投注全部变成"非法投注取消"!!!询问客服,答曰:我公司不接受以性命为本的投注!我就奇怪了,具体问后知道,他们公司认为我父亲住院了,我没有钱为其安置,才拿钱来投注赌博,我想即使是这样,博彩公司也没有权利管吧?而且事实不是这样,父亲的住院是在我存钱投注之后的!因为事发紧急,也一时半会不敢确定父亲会不会有大碍,便想提款以作不时之需。想不到卓 博公司竟然以这个为理由,取消了我的投注,说清事实后,同意返还我的赢利,但有要求!要求我出示我父亲的住院证明!!!看到这个我真的奇怪了,翻遍他们公司的所有规定,都找不到关于提款需要出示提款理由证明的条款!!!与客服理论,说我涉嫌欺骗他们,天啊!我为了提走我正常投注得来的赢利,竟然要拿诅咒我自己父亲住院来做理由?!(先不说提款需不需要理由。)理论一番后,卓博公司坚持要求我出示父亲的住院证明,否则不能提款!之后再怎么说也不回答了。到下午再找他们理论,还是坚持要求我出示住院证明,博彩公司有什么权利知道我的家事??有什么权利要求我出示我的父亲的住院证明??之后我进入网站的客户资料修改里看到有选项上传客户身份证,为了表示诚意和做到问心无愧,我立即上传了我的身份证照片。但提款还是提示"身份证需要验证"。去询问客服,开始根本不理会,最后发了很多信息才回答,未发现上传了证件,我晕!!!再次声明已经上传后才得到确认:已经上传成功,需要验证。问之验证需要多久时间?回答是:最多一个多月!!!”

博彩通认为,作为一间开门营业的博彩公司,玩家以什么理由要求提款,这都与博彩公司无关,有关系的只是用户的提款是否符合提款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告诉用户就可以了。如果因为玩家的质疑与责骂而没收帐户资金,那更没有道理。骂日博、骂金宝博、骂明陞的情况还少吗?但也没见有其他博彩公司公开用户个人资料和没收用户资金的事情发生。

我们已经咨询卓博,对方表示“取消这一个用户的所有投注,账户只退还本金。又因为给公司照成了失误而冻结了用户的提彩。”

希望卓博公司认真考虑玩家利益,最终做出一个合理的处理决定。

---------------------------------------------------------------------------------
卓博zuoball因“裁判判法失误”取消注单
博彩通 2008-3-26 22:55:42 

博彩公司取消注单的理由不外乎赛事腰斩、危险球、盘口错误、队名错误等,但最近出现的一家亚洲博彩网站卓博zuoball却可以以“裁判判法失误”为理由取消注单,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2008-03-25
13:42:49 足球滚球
让球
瑞典 U21 [03-25 13:42]03-26 12:30 am 58
戴戈福斯U21[1174291] 0/0.5 佐加顿斯U21[1174290] 0:1
: 戴戈福斯U21 @ 0.95 673.00 裁判判法失误取消

2008/06/15

曾雅妮世界第6 台灣球員新高

曾雅妮世界第6 台灣球員新高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綜合報導】 2008.06.13 03:13 am


最新的女子高球世界排名,台灣小天后曾雅妮高居第6,進步19名,是女子職業高球史上排名最高的台灣球員。

LPGA官方網站的本周頭條新聞,剛出爐的LPGA錦標賽冠軍曾雅妮,占了兩條;一是她的世界排名大躍進、一是個人官網上線。(http://www.yanigolf.com)

這套世界排名系統根據女子五大巡迴賽(美巡、歐巡、日巡、韓巡、澳巡)近兩年的賽事累計,妮妮在四大賽封后,加權計分,一飛衝天。僅次於歐秋雅、索倫絲坦、彼德森、柯蕾茉、韋珀。

高協停辦台灣女子公開賽3年,台灣選手「自立自強」令人驕傲,卻也委屈,不能像韓、日等亞洲球員留在國內比賽拿積分,現在只有TLPGA老爺公開賽一場國際賽。

世界排名累計「過去兩年」成績,雅妮去年零星打了9場比賽,今年往美巡賽發展,拿了兩個亞軍,排名上升到25,本周在四大賽冠軍加持下,成為百名內球員、進步最快的球員。

而且她的參賽場次只有20場,是前127名選手中最少;世界第一的歐秋雅49場、排名第二的索倫絲坦39場,多數高手兩年的參賽場次約50 場。

其他排名在200名內的台灣球員有龔怡萍55、盧曉晴64、魏筠潔74、洪沁慧102。

至於剛上線的曾雅妮官方網站,目前只有英文版。首頁大大秀出「態度」,正是妮妮最愛的台啤精神標語。

2008/06/01

BetOnLine

Neteller
存款:免費
取款:每次100~2500美元,手續費15美元。12~36小時.
基本賠率
美國職棒:總分盤-105

2008/05/29

betsafe也是小器公司?

I deposited $1000 with this book, then wanted it all on Holland to win against Serbia. They only gave me $300. They changed the odds and I placed the remaining $700 at the new odds. Holland won, so there was over $2000 in there. Then I placed the full balance on France against Switserland. They only gave me $200. France did not win, so I still had plenty to lose. I asked them if they did not regret not accepting the full balance, as I would then have lost all. My next bet was on Brazil and again they only gave me $200. I lost half that bet, as Brazil only won 1-0.This book goes for the wanker reward price.

2008/05/27

888sport.com之25英鎊首注獎金

Free Bet Offer Terms
Open an account with 888sport and place a single bet of at least £25 and 888sport will then credit your account with a £25 free bet token.

Token value is not included in any bet returns
Token expires after 1 month
Offer is limited to 1 per person
Offer applies to new customers only. Existing 888sport customers do not qualify.
Free bet stakes are not included in any returns.
Free bet tokens must be used in their entirety. They cannot be used to place a succession of smaller bets.
The qualifying bet must be a minimum £25 win single or £25 each-way single and must be placed at odds of Evens or greater.
Free bet tokens cannot be used to place bets on numbers games, lotteries or pools (including Tote and US horse racing).
Offer is limited to 1 per person
This offer cannot be used in conjunction with any other open account offer.
888sport offers are intended for recreational players and 888sport may limit the eligibility of customers to participate in any promotion.
Free bet tokens must be used in accordance with 888sport'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How to redeem a free bet:
You can view any free bet tokens you have by clicking on My Account from the home page and selecting the Free Bets option.

To redeem a free bet, just make a bet selection the way you ordinarily would. The option to redeem a free bet token on that bet will appear at the bottom of your betslip. Simply mark the box that appears beside it, and select an outcome from the dropdown menu to the right.

2008/05/06

賭博犯罪預防(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

第一章 賭博犯罪預防

【相關法令】

刑法
第266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常業賭博罪)

第267條:以賭博為常業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

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269條: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270條:公務員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公務員包庇賭博罪)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4條: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賭博原因之分析】

刑法賭博罪之構成要件:
須有賭博之行為:所謂「賭博」,乃以未知之不確定事實,以決勝負,爭取財物輸贏之行為。此未知之事,包括過去、未來及現在之事實,只須為賭博當事人所未知悉者。且必須為二人以上之行為,是為必要共犯。
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
賭博者須為「財物」:所謂財物,凡金錢、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有經濟價值之物均屬之。
 

賭博原因之探討:
賭博是人類社會一個存在已久的古老問題。事實上,不論貧富社會都會有不同形式的賭博行為存在,只是程度不同罷了。我國的麻將遊戲,雖為娛樂,但兼有賭博的成份,其存在已有很久的歷史了。而各種樸克牌、彈子遊戲、六合彩等亦都是賭博的其他類型,充分滿足人類貪財好利、投機及冒險心理和發財夢。
美國犯罪學家史考尼克(Skolnick, Jeome H., 1978)指出,由於人類社會充滿了這一種「賭一賭運氣」的冒險活動,如滑雪、賽馬、拳擊、飆車等,都能使從事者暫時忘掉自我,放縱自己。也因此,使得賭博這種行為歷經人類千百年來,始終屹立不墜。

 

賭博的方式
在台灣地區用來作為賭博或工具等計有以下各種型式:
傳統性賭博:在台灣傳統式的賭博大致可區分為「文賭」和「武賭」,「私場」與「公場」。所謂「文賭」,係指財物賭博輸贏較少,賭博之方式與規則較繁複的,例如麻將、四色牌(什胡仔)等;所謂「武賭」,則是指賭博之方式與規則比較簡單,金錢輸贏比較大且時間較快,亦是所謂之「一翻兩瞪眼」之方式,例如天九、骰子、撲克牌、羅宋、梭哈等。所謂「公場」即設有保鏢、把風、典當財物與借貸處,同時有很多種賭博方式,屬於職業性賭場。所謂「私場」,即一般供賭博之場所、場地與賭客人數較少,大都需要認識朋友介紹才能參與。
麻將賭博。
六合彩賭博。
電動玩具賭博。
賽鴿賭博。
職業棒球運動賭博。
賭馬、賽狗、賽車或鬥雞等賭博。
證券交易之賭博(哈達)。
其他(如路邊攤之詐牌賭博、賓果…等)。
 



 

【防制措施】

賭博是人類社會一個古老的社會問題,如依法律來定義,固為犯罪之行為毋庸置疑,惟要將該種行為徹底根絕,應屬不可能。

惟另一種探討賭博行為之話題,即為「賭博可否合法化?」此亦為目前爭論不休的話題,且各方亦有不同之見解。但在合法化的方式中亦有兩個模式值得研究。

美國州政府所發行的樂透彩券主要是基於充裕財源的考量,讓彩券的收入貼補教育經費及舖路、造橋等公共設施。但官辦樂透彩券往往使州政府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因為,政府標榜將樂透營收為百姓謀福利,但卻一方面助長賭博及投機之風,一面又引誘百姓從事有害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真是道德兩難的問題。

這種純經濟觀點的合法化賭博方式,在內華達州(Nevada)的拉斯維加斯(Las Vegas)及雷諾(Reno)和新澤西州(New Jessey)的大西洋城(Atlantic City)更為凸顯。內華達州和大西洋城均是由於財政困難而允許賭博合法化,希望藉此而帶動其他的行業,如旅館、餐飲、廣告等,而活潑整個地區的經濟。因此,在這兩個地方,廣告宣傳和賭館內的各種娛樂活動都可被允許,其目的也就是刺激賭慾,招徠各地的賭客,增加財源。而在內華達州,賭博合法化不僅可解決州政府的財政困難,它根本就是全州的主要經濟來源和企業。賭場雇用了約全州三分之一的勞動力,全州預算約有一半是來自於賭博及相關娛樂事業的稅收。因此,在美國,賭博的合法化可以說是完全基於歲收(revenue)和經濟的考量。

而在英國則將賭博合法化看作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工具,而不是政府另外一種稅收。因此,英國政府雖將之合法化,但卻儘量壓低其活動範圍,而以嚴格的申請手續及條件作為控制的手段。且由於英國自1960年的賭博法失敗以後,組織犯罪控制了主要賭場,為了避免賭博行為流入地下,乃另立法嚴格限制賭博行為要在俱樂部內進行,參加人員資格、費用及方式,均採取最嚴格之措施來防制,且賭場不可作廣告,亦不可有相關的娛樂設施,一切作為,均在抵銷賭博的娛樂性。另對於一般民眾參與的「賓果遊戲」,亦採取嚴格管制,如應提早2小時登記、繳報名費、賭資限額等,以壓制社會的賭博行為。

反觀我國,賭博行為雖為法律所明文禁止,但坊間卻大行其道、抓不勝抓,即令如清新形象的職棒運動,純以投資導向的股票等等,無一不是沾染了賭博的風。如今雖有民代、官員或社會人士議籌辦「民間彩券」(刮刮樂)、或設置「賭博專區」(如澎湖、台北市社子島等),惟尚仍於評估中,其後果及影響及各種規範,當為主政者不得不加以深思之。

 



 

【參考文獻】

古辛哲,評「賭博偵查技術」,警政學報,民82,頁425-426。
吳學燕,當前台灣地區賭博問題之探討,警學叢刊,民77,頁82-96。
許春金,犯罪學,中央警察大學,民85。
孫義雄,台灣地區賭博犯罪現況研究,中央警察大學,民85。
張平吾,賭博犯罪與賭博性電玩現況之檢討─以桃園市中正路為例,警政學報,民80,頁329-376。
張宏亮,論職業棒球與觀眾之賭博行為,國民體育季刊,民79,頁38-45。
蕭惟勳,賭博行為形成之原因及輔導,諮商與輔導,民77,頁14-17。
Goffman, Erving, International Ritual, New York: Anchor Books, 1967.
Skolnick, Jerome H., House of Cards: Legalization and Contral of Casino Gambling, Boston, Little Brown, 1978.

工程師利用套利理論 寫簽賭程式 (自由時報)

〔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台中縣警局19日破獲一個家庭式經營的簽賭網站,發現大學資訊系畢業的吳振銘撰寫一套簽賭程式,將經濟學的套利理論應用於簽賭,只要簽賭站不違約,這套電腦程式就能保證簽賭穩賺不賠,可惜還在測試階段即被查扣。

中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三隊昨天在台中市查獲黃俊德(44歲)、謝素真(46歲)夫婦與女兒黃筱嵐(21歲)涉嫌聘僱賴明山(44歲)等人經營國外職棒、職籃等運動簽賭網站,以及香港六合彩與台灣大樂透等地下賭盤,並一併逮捕經營電腦資訊店的工程師吳振銘(39歲),他否認幫黃嫌等人經營管理簽賭網站,但承認撰寫套利的簽賭程式。

警方從查扣帳冊發現,該簽賭站疑從今年10月起經營,累計賭資恐有2000萬元,另外,警方從兩處搜索地點並發現一大疊酒店帳單,平均每月上酒家約20次,每張帳單約上萬元至數萬元等。

吳振銘針對測試中的簽賭程式指出,套利理論已問世數十年,獲利前提是信用,台灣人經營的賭站信用較差,賭客贏錢常拿不到賠款,因此他都簽國外網站。

他舉例,AB兩個簽賭網站對甲乙兩隊的賠率不同,假設A站對甲隊的賠率是1,乙隊賠率0.8;B站甲隊賠率0.9,乙隊1.1,他不必分析甲乙隊優劣,只要依賠率下注即可保證贏錢。

他說,操作原則是賠率高押注金額略少,反之則略多,上述例子中,兩站甲乙隊賠率最高部分,分別是A站甲隊賠率1,假設押注1萬元,B站乙隊賠率1.1,押注9500元,如果甲隊勝,可贏得1萬元,僅損失9500元,利潤500元;假設乙隊勝,損失1萬元,卻可贏得1萬450元,還是有450元利潤,他稱為「交叉投注」。

他強調,目前他還在研究「破版」,也就是利用程式將眾多簽賭網站的賠率抓下分析,選取最佳的投注組合,但他拒絕透露使用這套系統的獲利金額,警方偵訊後,依賭博罪嫌將6人法辦。

案例(6 )架設賭博網站是犯罪行為

案例 (6) 回目錄

案例 (6)



架設賭博網站是犯罪行為





內容摘要



世界上雖然存在一些賭博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但在全世界大多數的國家或地區,仍以賭博為不法行為。我國對於在實體場所中提供賭博的構想,政府雖然曾在「離島建設條例」的草案中有所謂「博奕條款」的倡議,規劃以特定區的方式加以開放,惟迄今在立法過程中已歷經了十個年頭,仍未有所突破,賭博至今仍未合法化,我國刑法明定有賭博罪專章,主要原因在於賭博行為之射倖性質,仍未取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而今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線上下注的博奕模式卻已悄然從國外風行到了國內。



依現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普通賭博罪」之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上述普通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之一,係必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傳統的賭博場所皆是賭客穿梭其中,使用實際賭具進行賭博的實際地點,即佔有實際空間體積之實體,且可透過人之知覺直接感受其存在之空間。因此本條所謂「場所」,通說解釋上應為實體世界中之有形場地。



我國司法實務界亦採「電腦網路乃虛擬實境,顯非否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所規範之現實存在之場所」的見解,顯見網路空間,並非本條所規定之「場所」。故除非修改現行普通賭博罪中有關「場所」的構成要件,否則行為人利用電腦網路上網賭博,應不成立普通賭博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本罪並無場所地點的限制,故關於網路賭博無實際所在的問題,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要賭博網站的經營者有聚集眾人共同賭博,或搧惑他人賭博的行為,即可成立本罪。



案例事實



李曉洋就讀於某國立大學電機系,他是一位標準的職棒迷,平日除了熱衷觀看國內各項職業棒球比賽外,更自行架設了一個職棒網站,提供國內職棒的各項比賽資訊,以及職棒球星們的動態花絮,供人上網瀏覽查詢,並設置有討論專區,提供愛好國內職棒的粉絲們,上網交換心得並相互交流,由於該網站的網頁內容生動,各項資訊既及時又豐富,每天都能吸引上萬名的網友上網瀏覽。



最近,李曉洋看到國外有 www.sportingbet.com 等運動型賭博網站將來台成立據點的新聞,靈機一動,決定在其既有網站上,增加以單場勝負對賭決定輸贏的「職棒遊戲」方式,提供職棒同好上網簽賭。



幾經測試之後,李曉洋的「職棒遊戲」網頁終於開張營運,且透過各大BBS佈告欄加以廣為宣傳,並宣稱其所架設的網站畫面精美、絕對公正、新鮮刺激、不用花大錢即可享受「贏」的快感。



該網站採會員制,加入會員必須事先預付金額以購買一定點數,點數可以國內劃撥或轉帳等方式購買,李曉洋於收款後,馬上會提供會員帳號、使用者密碼以及所購買的點數,讓玩家馬上置身於職棒競賽的勝負刺激之中,玩家如欲將點數兌換現金,李曉洋也會於三日內以國內劃撥或轉帳的方式,支付會員所兌換的現金。



吳冬梅便是該網站的會員之一,她沈溺於該網站的「職棒遊戲」之中,不可自拔。



法律分析



俗話說:「好賭是人的天性」,自有人類以來,賭博行為一直是道德、宗教、法律等各種社會規範所欲禁絕,卻又始終無法在社會中根除的人類行為,可謂人類真是賭性堅強。



我國社會人民賭風盛行,各種類型的賭博行為蔚為風氣,自早期的大家樂、六合彩等彩券型的賭博,到近年來運動型的賭博歪風,也漸漸滲入台灣的各項職業比賽,儼然是繼彩券型賭博之後,已經成為台灣地下賭博的大宗,簽賭範圍及簽賭人數遍及全台,甚至發生黑道與職棒球員介入職棒簽賭,以致職棒比賽勝負結果作假等事件,曾經造成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的一蹶不振。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遍運用,有心人士也將實體世界的賭博行為,悄然化身於虛擬世界之中,並且利用網際網路的特性,掌握了在實體世界中賭博所沒有的優勢: 1. 成本低廉,不須具備實際的賭博場所與賭具設備,也不須僱用大量的服務人員。 2. 網路賭博可以跨越國界,不受時間、空間拘束的特性,賭博網站可以 24 小時隨時隨地提供服務。 3. 因網路具有隱匿性,執法機關追查不易,所以賭客較容易心存僥倖。



世界上雖然存在一些賭博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但在全世界大多數的國家或地區,仍以賭博為不法行為。我國對於在實體場所中提供賭博的構想,政府雖然曾在「離島建設條例」的草案中有所謂「博奕條款」的倡議,規劃以特定區的方式加以開放,惟迄今在立法過程中已歷經了十個年頭,仍未有所突破,賭博至今仍未合法化,我國刑法明定有賭博罪專章,主要原因在於賭博行為之射倖性質,仍未取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而今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線上下注的博奕模式卻已悄然從國外風行到了國內。



事實上,我國在 2002 年也破獲「 sportingbet.com 」運動投注網站利用「世紀威廣告推廣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處理博奕業務,涉嫌在台線上簽賭案,查獲賭客清冊及下注匯款紀錄,警方將台灣地區賭客三百多人分批陸續約談到案後,一併依賭博罪嫌移送,創下國內警方處理單一賭博案件移送賭客人數的新高紀錄。



賭博,係指行為人依偶然不確定之事實,決定財物得失之行為。此偶然不確定的事實,包括現在或未來的事實,且有以第三人之行為或自然變化,亦可以自己之技能決定勝負輸贏。在表面上,雖然只是造成參與賭博者個人之財產損失,但在實質上,其所造成之損害,則為社會之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危害,因為賭勝者,足生僥倖之心,且揮霍無度,成日醉心賭博而不務正業,至於賭輸者,則傾家蕩產,每至鋌而走險,衍生為數甚多之犯罪問題,造成社會不安,故賭博罪為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其保護的法益為社會的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目前在我國,實體世界的賭博行為仍受到刑法規範所禁止,然而在網路上的賭博行為是否也為刑法所禁止,不無疑問。刑法為了維護公眾秩序、善良風俗,特對賭博行為加以處罰,就此以觀,網路賭博似應與實體世界之賭博行為為相同之處理,理當加以禁止。惟「罪刑法定原則」乃刑法的基本原則,該原則要求何種行為構成犯罪以及該犯罪行為得科以何種刑罰,均必須以法律明文加以規定,法律若未明文加以規定處罰的話,便無犯罪可言,亦無刑罰可言,而且刑法禁止以超過法律文義的類推適用的方式,來擴張犯罪行為的範圍。



依現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普通賭博罪」之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上述普通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之一,係必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傳統的賭博場所皆是賭客穿梭其中,使用實際賭具進行賭博的實際地點,即佔有實際空間體積之實體,且可透過人之知覺直接感受其存在之空間。因此本條所謂「場所」,通說解釋上應為實體世界中之有形場地。



參與網路賭博的賭客,是否構成刑法上述普通賭博罪,須視網路上所謂的「虛擬空間」,是否為本條規定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網際網路的世界,乃是電腦技術所虛構,以便增進網路的親和性,雖具有即時性與互動性,但仍然不是現實生活中可以直接感覺查知、實際接觸的,尚仍須配合電腦的處理。雖然網路賭場提供的服務與實際賭場所提供的服務並無不同,但仍不應與實體的場所做同一解釋。故本條規定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在解釋上無法包括網路上的虛擬世界。



雖然有衛道之士主張,不能因賭博之新興管道為網際網路,便因此大開賭博的方便之門,讓在網路上賭博之人,享有不受刑法處罰的特權,網際網路縱屬虛擬空間,也仍是不特定的網友們得任意出入之「場所」,故主張應可成立本條之普通賭博罪。然而,前述主張恐有違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網際網路既與實體之場所有別,便不應為了處罰在網路上賭博的行為,而將本條的「場所」規定,做超過文義的類推適用。我國司法實務界亦採「電腦網路乃虛擬實境,顯非否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所規範之現實存在之場所」的見解,顯見網路空間,並非本條所規定之「場所」。故除非修改現行普通賭博罪中有關「場所」的構成要件,否則行為人利用電腦網路上網賭博,應不成立普通賭博罪。



故在本案例中,吳冬梅上網賭博與刑法上普通賭博罪之構成要件不符,應不成立普通賭博罪。但在我國警方處理「 sportingbet.com 」一案中,由於本案為「世紀威廣告推廣股份有限公司」為「 sportingbet.com 」在台經營賭博業務,符合普通賭博罪「場所」之定義,故賭客所下注之行為適用普通賭博罪加以處罰。



為本案例中,李曉洋為了營利而架設一賭博網站,就我國現行法而言,是否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之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



構成上述犯罪,架設賭博網站的行為人,必須有營利之意圖,所謂「營利的意圖」,係指提供場所本身或聚賭行為而抽取利益而言。本案例中,李曉洋經營賭博性網站,供不特定之多數人上網與網站經營者對賭,雖互有輸贏,但其賭博遊戲之電腦程式設計,其長久機率累積的結果,必定為網站經營者預留一定的得勝機率,所以網站經營者必然贏錢,實無異於一般所謂抽頭營利,



所謂「供給賭博場所」,係指以一定場所,提供他人賭博,該場所不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限,亦包括聚集不特定之多數人參與賭博而言,例如經營職業賭場,供不特定之多數人聚賭,場所中不以具有專供賭博之用的設備為必要,且不以構成普通賭博罪的公共場所或公眾的出入的場所為限,即使提供自己的私宅來作為他人賭博之用,也仍構成本罪。實務上認為提供網址供人賭博財物,亦屬之。



另對於本條後段之聚眾賭博罪,所謂的「聚眾賭博」,乃指聚集不特定之多數人參與賭博而言。而關於本罪之成立,在於行為人是否聚集眾人共同賭博,或搧惑他人入賭,不論其本身是否參與賭博,即可成罪。此外,本罪並無場所地點的限制,故關於網路賭博無實際所在的問題,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要賭博網站的經營者有聚集眾人共同賭博,或搧惑他人賭博的行為,即可成立本罪。

本案例中,李曉洋經營賭博網站,並於各大 BBS 上加以宣傳,雖然其宣傳文字中並無「賭博」的字眼,然其所指的「職棒遊戲」實則為賭博,故仍有聚集眾人共同賭博的行為,符合本罪的規定,李曉洋的行為已觸犯本條之聚眾賭博罪。



專家建議



世界上雖然存在一些賭博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但在全世界大多數的國家或地區,仍以賭博為不法行為。我國對於在實體場所中提供賭博的構想,政府雖然曾在「離島建設條例」的草案中有所謂「博奕條款」的倡議,規劃以特定區的方式加以開放,惟迄今在立法過程中已歷經了十個年頭,仍未有所突破,賭博至今仍未合法化,我國刑法明定有賭博罪專章,主要原因在於賭博行為之射倖性質,仍未取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而今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線上下注的博奕模式卻已悄然從國外風行到了國內。



依現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普通賭博罪」之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上述普通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之一,係必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傳統的賭博場所皆是賭客穿梭其中,使用實際賭具進行賭博的實際地點,即佔有實際空間體積之實體,且可透過人之知覺直接感受其存在之空間。因此本條所謂「場所」,通說解釋上應為實體世界中之有形場地。



我國司法實務界亦採「電腦網路乃虛擬實境,顯非否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所規範之現實存在之場所」的見解,顯見網路空間,並非本條所規定之「場所」。故除非修改現行普通賭博罪中有關「場所」的構成要件,否則行為人利用電腦網路上網賭博,應不成立普通賭博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本罪並無場所地點的限制,故關於網路賭博無實際所在的問題,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要賭博網站的經營者有聚集眾人共同賭博,或搧惑他人賭博的行為,即可成立本罪。



參考依據



• 刑法第四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Ⅰ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Ⅱ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不同運網下注 打水程式賭徒常勝

不同運網下注 打水程式賭徒常勝
鮮明/台中報導

 運動彩券上路,國內掀起一股研究熱潮。台中地檢署最近偵辦一起運動網站簽賭案,發現嫌犯吳振銘設計一套俗稱「打水程式」的電腦簽賭程式,利用兩個網站間對同一場比賽的不同賠率,自動找出同時押注兩隊均可獲利的比賽,從中賺取差價,獲利率幾乎百分之百。

 據了解,利用不同簽賭網站對同一場比賽訂定的賠率不同,從中賺取差價,早在國外及大陸地區風行多年,並有簽賭集團專門藉此牟利。早期均是靠人力坐在電腦前分析各個簽賭網站的賠率,稱之為「打水」,負責分析者稱為「打水員」,後來則演進為以電腦程式自動在簽賭網站之間找出可獲利的比賽,稱為「打水程式」。

 台中縣警方去年在台中市松義街某民宅查獲男子吳振銘(39歲)涉嫌簽賭運動網站,並發現吳嫌係利用兩個網站對同一場比賽的不同賠率,以「打水程式」自動找出同時押注兩隊均可獲利的比賽。

 舉例來說,一場A隊對上B隊的比賽,甲站對A隊開出賠率1:1,對B隊開出賠率1:0.9;乙站對A隊開出賠率1:0.8,對B隊賠率1:1.1。如同時下注甲站A隊10000元,乙站B隊9500元,比賽結束後,如A隊獲勝,甲站可贏10000元,乙站輸9500元,可獲利500元;若B隊獲勝,則甲站輸10000元,乙站可贏10450元,仍獲利450元。

 吳嫌向檢察官表示,這是經濟學的一個套利程式,目前他只以美國職籃為下注對象,在「法老王」及「水滸傳」兩個運動簽賭網站,每天以1千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下注簽賭。吳嫌強調,目前只是在測試階段,8天下來僅獲利1萬元,輸贏很小,他只是想把這個程式做好,並無賭博的犯意。

 檢察官對此感到十分訝異,若依照吳嫌的說法,以「打水程式」下注簽賭,幾乎穩賺不賠。但不論吳嫌是否在測試電腦程式,簽賭運動網站是事實,仍被檢方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

2008/04/30

SIA

首存獎金:10% 最高100美元
洗碼:(首存金額+10獎金)*3
投注限制:賠率在1.5倍以上的賽事才算入洗碼額。
Rollovers: Customers shall be permitted to withdraw funds only if the bonus and the deposit that caused the bonus are rolled over 3 times for a 10% bonus, 4 times for a 15% bonus, and 5 times for a 20% bonus,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For example, a promotion at Sports Interaction awards a 10% deposit bonus and the customer deposits $100.00, the customer must make wagers totaling at least $330.00 in the Sportsbook in order to earn the right to request a withdrawal. Racebook, casino, poker, and instant games bets do not count toward fulfilling sportsbook bonus rollover requirements. Additionally, sportsbook bets with a price of less than or equal to -200 (1.5) do not count toward fulfilling sportsbook bonus rollover requirements.